【#一级建造师考试# #2019年江苏宿迁一级建造师(含增项)合格证书发放通知#】各省市2019年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陆续发放,近期®无忧考网从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获悉,2019年江苏宿迁一级建造师(含增项)合格证书发放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希望广大考生及时查阅,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资讯,敬请关注®无忧考网的更新。
关于发放2019年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证书的通知
关于发放2019年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证书的通知
2019年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证书开始发放,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工作日工作时间,便民方舟服务窗口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要持有自己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两证齐全后方可领取。
领取地址: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1号楼三楼服务大厅,考试鉴定中心窗口。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成绩合格考生可致电证书领取咨询电话申请EMS邮寄,如需本人现场领取,请佩戴好口罩,提前准备好苏康码。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