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礼贤镇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礼贤镇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细则
依据《大兴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意见》,切实保障镇域内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现结合礼贤镇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工作细则。
一、审核程序
礼贤镇人民政府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各审核部门依据实施细则具体负责。
(一)镇教委受理审核申请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向镇教委(办公地点:礼贤镇成人学校院内)提出申请,领取《礼贤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申请表》,按照《礼贤镇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施细则》到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礼贤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材料由镇教委、便民服务中心(社保)、镇派出所、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市场监管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各相关部门按照细则要求具体负责。
1.在礼贤镇域内的务工就业证明由便民服务中心(社保)审核。
2.在礼贤镇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审核实际居住地。
3.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由镇派出所审核。
4.全家户口簿由镇派出所审核。
二、审核标准
(一)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需提供在礼贤镇务工就业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礼贤镇域内企业或单位的,应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清单(在大兴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5个月)。
审核部门:便民服务中心(社保)
办公地点:礼贤镇东白疃村
2.审核申请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本人在礼贤镇域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部门:市场监管所
办公地点:拆迁指挥部
3.审核申请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在礼贤镇域内注册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工商机关备案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部门:市场监管所
办公地点:拆迁指挥部
(二)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礼贤镇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镇域内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应提供住建、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部门: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
办公地点:礼贤镇西里河村
2.审核申请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连续年满两年在镇域内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拆迁安置房协议》原件、复印件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租住证明及出租人证明;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的证明无效;租住在农田地的证明无效。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按照镇(街道)的相关规定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及相关材料。
审核部门: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
办公地点:礼贤镇西里河村
(三)全家人户口簿审核标准
1.少年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超龄儿童应填写《2024年北京市大兴区小学入学非北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向镇教委领取)。
2.适龄儿童的全家户口簿,提供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和适龄儿童本人页,适龄儿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结婚证、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部门:镇派出所
办公地点:礼贤镇军工路001号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1.截至2024年4月30日,审核申请人需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上的地址必须和居住证明地址相一致。单亲家庭应提供离婚证或配偶的死亡证明。
审核部门:镇派出所
办公地点:礼贤镇军工路001号
2.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办理流程示意图
审核申请人到镇教委、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提出申请,领取《礼贤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申请表》→申请人备齐材料→市民诉求处置中心(综治)、镇派出所、便民服务中心(社保)、市场监管所审核相关材料→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录入→申请人持《礼贤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申请表》及材料复印件→镇教委进行审核并登记领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信息并将审核批准书一起→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办理时间及重要提示
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1日工作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至11:30
下午:2:00至4:00
重要提示: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开具一张《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京中小学就读审核批准书》,请家长妥善保管。
2.如所联系学校已不具备接收能力,适龄儿童少年需及时回原户籍地入学。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负责审核及宣传工作的相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恪守职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审核过程标准统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招生,杜绝出现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擅自招生的现象,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本意见由礼贤镇教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礼贤镇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