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
(一)初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初试科目为:
1.英语(题型包括词汇与语法、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和写作等。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阶段进行);
2.基础理论科目,详见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②。
(二)初试日期: 2016年3月19日全天,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016年3月19日上午 8:30-11:30 英语
2016年3月19日下午14:00-17:00 基础理论科目
初试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
初试科目成绩将于2016年4月公布,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试科目成绩,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复试
我校根据国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初试情况,制定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确定复试名单。各学院制订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包括复试程序、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
复试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硕博连读在学硕士生交验硕士学生证)。
复试内容主要可采用复试科目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复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科目,详见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③。综合面试时,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查,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的测试。同时参考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及考试诚信状况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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