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3〕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现就学院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招生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录原则。在选拔中主要以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以及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学生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分管领导、博士学科点负责人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或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硕博连读申请者除满足(一)、(二)条基本报考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应为扬州大学在学二年级和三年级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为相同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
3.硕士入学前须已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4.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硕士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学术表现得到学术界认可(本人排名第一)或学术研究成果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学术著作已正式出版者优先申请。
申请者所获学术成果(如: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创造、获奖等)须以“扬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
申请考核申请者除满足(一)、(二)条基本报考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或中国科学院的全日制(非在职)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外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
2.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
3.申请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申请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4.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招生当年的8月31日)。
5.申请者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CET-4成绩≥450分,或国家CET-6成绩≥426分,或近三年雅思(IELTS)成绩≥6.5分或托福(TOEFL)成绩≥85(老托福成绩≥560分)或GRE成绩≥260分(老GRE成绩≥1300分)。
②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SCI、SSCI或A&HCI等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学位。
④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国外留学经历。
拟录取的申请者(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工资关系及组织关系等转至我校,以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方式学习。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网址://yz.chsi.com.cn/bsbm/),并根据网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请严格按系统要求的格式上传)及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报名交费后,不予办理退款手续。
1.申请考核: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6日。
2.硕博连读: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6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考核者需要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①《扬州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②《扬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系统生成)
③两名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
④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及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⑤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其中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供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⑥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⑧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明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硕博连读需要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①《扬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系统生成)
②《扬州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备注:《申请考核制申请表》、《硕博连读申请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请考生至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报名相关材料,请各位考生12月26日前邮寄或送至学院,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东区笃行楼S409办公室,收件人柳老师,电话:0514-8797809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ujuge@yzu.edu.cn。
(三)材料审核
请申请者准备齐相关材料,学院将成立“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考核
学院组织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位点负责人及包括博士生指导教师在内的三人或三人以上具有正高职称且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安排届时通知。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与专业考核同时进行,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
3.专业综合考核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对科研活动的了解程度,以及撰写科研项目申请书的能力。专业能力重点考察考生对报考学科的基本知识、原理,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了解程度,以及科研创新与工程实践的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潜质与实绩等。考核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
4.总成绩评定
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总成绩=(专业综合成绩+外语成绩)/2,测试成绩如有一项不及格则不予录取。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的考核与选拔同时进行,两类考生按相同标准一并选拔,分别排序。
5.拟录取名单审定及上报
学院召开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和表决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公示。
6.录取
以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工资关系及组织关系等转至我校,以全日制非定向脱产方式学习。
五、监督机制
(一)信息公开。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学院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者申请资格、申请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学院向社会公布相关实施细则,及招生人数和参加考核的所有申请者的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二)申请者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者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招生单位和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四)学院监督管理电话及邮箱
监督电话:0514-87978050;E-mail:spxy@y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