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精神,我省2013年将选聘504名大学生村官。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共504名,其中,海口市65名,三亚市45名,三沙市2名,文昌、琼海、万宁、东方、乐东、澄迈、定安、陵水、昌江等9个市县各28名,儋州、五指山、临高、屯昌、保亭、琼中、白沙等7个市县各20名。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具有海南户籍(含海南生源),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选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各市县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
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6日8:30至10月30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i.lss.gov.cn)、海南党建网(网址://www.hainandj.com),下载并认真填写《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到省委组织部设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地址为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的报名点,自主选择一个市县的大学生村官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填写《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表》时,应针对职位要求的招聘范围及条件,如实填写自己对应的资格条件, 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4张,以便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资格审查
由各市县党委组织部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职位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4、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大学生村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为1:2(三沙市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县,将减少选聘名额,其空出的名额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其他市县。
11月11日8:00至15日17:00,考生凭身份证到所报考市县党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9:00-11:00。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的,按本人笔试成绩5%予以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选聘名额,按1∶1.5的比例(三沙市的面试比例为1:3)确定面试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i.lss.gov.cn)、海南党建网(网址://www.hainandj.com)发布面试公告。
5、考察
由市县党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体检
市县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执行。
7、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i.lss.gov.cn)、海南党建网(网址://www.hainandj.com)上进行公示。
有考察、体检不合格,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依次予以递补,并按选聘程序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
8、分配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所报考市县大学生村官需求计划内,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所任职的村。(如今年海口拟选聘65个大学生村官名额,报考该市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1的拟聘用人员,可在海口市委组织部提供的需要安排大学生村官的村中,自主选择任意一个村;然后再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2、3……的拟聘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直至选完海口市65个名额)
自主选择所任职的村时,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如笔试成绩排名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
9、聘用
确定分配去向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
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既不作出选择,又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0、岗前培训
由市县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三沙市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工作可纳入海口市一并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工作方法、涉农法律法规、基层组织建设等应知应会知识,帮助新任大学生村官尽快了解农村情况,掌握农村政策,迅速进入工作角色。
五、管理和使用
1、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
2、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聘期为3年。任职第一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从第二年开始,考核称职、符合任职条件,且所在村“两委”有职数空缺的,原则上应担任村“两委”委员或以上职务并明确分工。
3、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聘期长不超过6年。从2013年起,不再实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乡镇公务员的方式。
六、政策待遇
1、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各市县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享受财政每人2000元的性安置费,以及相应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配套保障。
2、大学生村官聘期结束后,实行多渠道就业、多样发展,组织给予适当扶持。
(1)考录公务员。①从2017年起,全省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公务员的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的15%左右。②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和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乡镇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优秀大学生村官,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和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或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2)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
(3)报考研究生加分。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鼓励留村任职。①大学生村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干部。②任满2个聘期且在2个聘期内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5)引导自主择业创业。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创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七、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组织处:0898-65381563、65343012
附件: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表(样表).xls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3年10月18日
一、选聘原则
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原则。
二、选聘名额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共504名,其中,海口市65名,三亚市45名,三沙市2名,文昌、琼海、万宁、东方、乐东、澄迈、定安、陵水、昌江等9个市县各28名,儋州、五指山、临高、屯昌、保亭、琼中、白沙等7个市县各20名。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具有海南户籍(含海南生源),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选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各市县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
1、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6日8:30至10月30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i.lss.gov.cn)、海南党建网(网址://www.hainandj.com),下载并认真填写《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到省委组织部设在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地址为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的报名点,自主选择一个市县的大学生村官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填写《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表》时,应针对职位要求的招聘范围及条件,如实填写自己对应的资格条件, 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4张,以便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虚假填报主要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资格审查
由各市县党委组织部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职位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4、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大学生村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为1:2(三沙市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县,将减少选聘名额,其空出的名额根据工作需要调剂到其他市县。
11月11日8:00至15日17:00,考生凭身份证到所报考市县党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9:00-11:00。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市县东方、五指山、乐东、陵水、昌江、保亭、琼中、白沙的,按本人笔试成绩5%予以加分。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选聘名额,按1∶1.5的比例(三沙市的面试比例为1:3)确定面试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i.lss.gov.cn)、海南党建网(网址://www.hainandj.com)发布面试公告。
5、考察
由市县党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依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体检
市县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实施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等执行。
7、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i.lss.gov.cn)、海南党建网(网址://www.hainandj.com)上进行公示。
有考察、体检不合格,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依次予以递补,并按选聘程序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
8、分配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所报考市县大学生村官需求计划内,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所任职的村。(如今年海口拟选聘65个大学生村官名额,报考该市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1的拟聘用人员,可在海口市委组织部提供的需要安排大学生村官的村中,自主选择任意一个村;然后再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2、3……的拟聘用人员依次自主选择,直至选完海口市65个名额)
自主选择所任职的村时,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如笔试成绩排名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
9、聘用
确定分配去向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
被聘用的大学生村官既不作出选择,又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0、岗前培训
由市县党委组织部组织岗前培训(三沙市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工作可纳入海口市一并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工作方法、涉农法律法规、基层组织建设等应知应会知识,帮助新任大学生村官尽快了解农村情况,掌握农村政策,迅速进入工作角色。
五、管理和使用
1、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
2、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聘期为3年。任职第一年,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从第二年开始,考核称职、符合任职条件,且所在村“两委”有职数空缺的,原则上应担任村“两委”委员或以上职务并明确分工。
3、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聘期长不超过6年。从2013年起,不再实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乡镇公务员的方式。
六、政策待遇
1、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各市县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享受财政每人2000元的性安置费,以及相应社会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配套保障。
2、大学生村官聘期结束后,实行多渠道就业、多样发展,组织给予适当扶持。
(1)考录公务员。①从2017年起,全省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公务员的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的15%左右。②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和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乡镇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时,可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优秀大学生村官,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和县(市、区)科级领导干部或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2)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
(3)报考研究生加分。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鼓励留村任职。①大学生村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干部。②任满2个聘期且在2个聘期内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5)引导自主择业创业。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创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七、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组织处:0898-65381563、65343012
附件:海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报名表(样表).xls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201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