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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川成都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告知书

时间:2024-10-10 16:26: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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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对象 篇一


  双流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

2.申请时间 篇二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3.申请方式 篇三


  非成都市户籍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选择“居住证积分申请”或“非积分申请”;

  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只能采用“非积分申请”。

  温馨提示:居住在双流区、工作地在区外的非成都市户籍申请人(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可选择居住证积分申请方式。

4.申请条件 篇四


  居住证积分申请

  持有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申请人,于2025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双流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2025年4月1日前上溯6个月在双流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

  积分办理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289号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咨询电话:85817006。

  特别提醒:申请居住证积分,请提前半年向公安部门了解积分的相关要求,如须提前缴纳满半年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购买、租赁的房屋是否有积分资格。

  非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双流区户籍到双流区居住就业的人员只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与双流区注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双流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自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已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半年。

  下列材料之一可证明申请人在双流区居住满半年。

  ①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且已满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②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公安部门登记且已满半年的《居住登记回执》;

  ③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缴纳满半年的证明;

  ④2025年4月1日上溯6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房管部门备案满半年的租房证明。                                                   

5.申请方法结果查询 篇五


  入学申请                                                                    

  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进行线上申请。2025年4月1日—4月30日,点击“成都教育发布”右下角“综合服务”中的“义教招生入学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按要求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审核结果查询                                                                    

  家长可通过“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审核结果,结果类别包括:“审核不通过”“审核资料不全,需补足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含《成都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6.安排原则 篇六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其中,东升、九江、西航港、怡心街道等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街道,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到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或邻近镇(街道)的公办中小学就读。2025年7月,申请人可在“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学位安排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咨询电话 篇七



8.温馨提示 篇八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除申请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在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初中三年级不受理转学申请。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在双流区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随迁子女,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                                  

  我区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区教育局将严肃查处声称可以通过考试、面试、培训成绩推荐、幼升小直升等违规招生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请严防招生入学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确保孩子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