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现场资料审核
请拟录取学生家长于8月24日至25日持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请留意“金湾教育”公众号后续通知)。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时提交如下资料:
(一)入学基本材料(全体拟录取学生均需提交)
1.身份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身份证,非珠海户籍的学生父母还需提供金湾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提供户口本。
2.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学生的户口本,包含“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等内容。
3.《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房产登记日期须在当年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4.学生大一寸相片1张。
5.珠海市儿童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二)政策性照顾生材料
>>>
(三)需提交特殊材料
>>>
家长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拟录取学校现场核对,交A4规格复印件,原件自留备查;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四、积分补录
区教育局根据部分家长放弃学位的情况和个别学校学位剩余情况,公布补录学校名单。积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新生可根据补录学校名单申请补录。请未上线学生家长根据补录通知要求登录招生系统申请补录。详见《2024年秋季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补录通知》(今日第二条推文)。
五、防诈骗提醒
金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招生实施细则执行,区教育局及下属公办学校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在招生工作中,区教育局及下属公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请家长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承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区教育局招生投诉电话:0756-7260109。
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56-726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