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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潍坊高新区暑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转学公告(8月6日开始办理)

时间:2024-08-05 09:56:00   来源:潍坊高新教育     [字体: ]
【#),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搜索“高新教育服务”点击进入,选择“转学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四、转学流程

  1.学位查询。家长可于2024年8月6日至8月12日期间登录“爱山东”App,左上角选择“潍坊市”—“潍坊高新区”,点击“热门服务”中的“高新教育服务”,选择“转学申请”,点击“公办学位查询”,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可转入的学校进行学位查询。

  2.信息采集。家长选择可转入学校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

  3.信息审核。转学信息提交后,转入学校将会进行信息审核。对于提交材料不全的,学校将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家长可在5日内登录平台进行修改或完善材料。对于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学校将做退回处理。

  4.学位安排。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入学校将根据提交材料时间先后安排学位,学位满额后,不再接收转入。

  5.结果反馈。家长可于信息提交7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平台,查看派位结果。

  6.学籍办理。转入学校对获得转入资格的学生从网上提交学籍转接申请,并将办理结果告知家长,学生及家长督促原就读学校和教育部门及时完成学籍转出手续。山东省学籍管理平台学籍转接手续完成后,由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入学。

  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网上申请的,学生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惠民窗口,请工作人员协助网上申请。

  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潍坊高新区健康街与金光路交叉口东北角)一楼西区44号窗口,咨询电话:8191002。

  五、需准备的证件材料

  (一)基本材料

  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

  (二)其他材料

  1.棚户改造:高新区的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尚未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合同。

  2.未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但已交房入住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水电物业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3.随迁租房:需提供登记备案的租赁证明(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786833)、工商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就业证明;非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峡山、经济等8区户籍的,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需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4.其他情况: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六、咨询方式

  1.AI线上咨询

  (1)关注“潍坊高新教育”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选择“AI线上咨询”;

  (2)关注“潍坊高新教育”公众号,在“发消息”处编辑“高小新”,点击发送唤起“AI线上咨询”。

  2.电话咨询

  家长可拨打学校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学校咨询电话附后。

  七、学籍转接

  转入学校审核通过获得转入资格后,转学学生及家长按照以下流程提示,督促原就读学校及教育部门及时完成学籍转出手续。

  1.

  2.

  八、其它要求

  1.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及学校当年招生条件等关键要素进行信息审核。

  2.已获得转入资格,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均同意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学籍转接手续。因学生个人原因或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未审批通过,逾期没有完成学籍转接审批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学位。

  3.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毕业年级一般不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4.为确保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稳妥推进,民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转学,具体请联系意向学校。

  5.由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转往区外就读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本办法解释权归潍坊高新区教体局,未尽事宜另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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