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校申请时间:
6月3日前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
二、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
咨询电话:63813947
三、反馈时间及方式
审核通过的:
由区教委安排转入学校,6月28日至放暑假前,由拟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分配结果。
审核不通过的:
申请公办校的,6月28日前区教委电话通知家长。
申请民办校的,6月28日前民办校通知家长。
四、所需提交材料
本市户籍学生:
跨省转入、跨区转入、区内转学及国外转入: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2.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按本市户籍对待:
1.跨省转入
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房屋的,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③父(母)现役军人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军产房证明和实际居住材料。
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继父(母)的,还需提供有关学生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养父(母)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纸质打印的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截图。确认单须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房屋的,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持证人2024年4月丰台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且缴纳社保单位与工作居住证上的聘用单位一致。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区台办/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
③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转入的,还需提供台湾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跨区转入、区内转学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纸质打印的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截图。确认单须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住房材料地址一致。
非本市户籍学生:
1.自有住房的
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①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②《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四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4年5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4年5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租住房屋的:
①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②《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四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4年5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纸质材料提供到2024年3月);
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4年5月在京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为营业执照)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其中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纸质材料提供到2024年3月);
⑤四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4年5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4年5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跨区转入
①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区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②《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③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双方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3.区内转学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父母双方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五、说明及要求
1.转学条件详见《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家长向拟转出学校申请转出,获取学生全国学籍号或北京教育ID号。下载打印《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手工填写并签字。
3.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根据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学区或邻近学区统筹安排转入学校。自行放弃转入的,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4.家长按转入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电子学籍流转,同时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出申请,确保转出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在学籍平台审核通过,学籍调转成功。
5.已购买对外公开出售的新建商品房并完成网上签约且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实际居住材料。
6.家长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本次转入资格,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7.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8.自2023年9月1日起,小学阶段转入的学生,初中入学时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读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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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docx
跨区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pdf
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