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新居民申请积分需要带哪些材料?
(1)身份年龄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3)职称、技能水平。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认定证明。
(4)社会保险。提供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5)住房公积金。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居住年限。提供居住证。
(7)住所情况。在本区有自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所住出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证复印件和有效租赁合同;单位内部住宿的,提供单位宿舍产权证复印件、单位居住证明并加盖派出所信息核查公章。
(8)经营纳税。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9)紧缺实用人才。提供人社部门发放的技能人才证明、企业出具的属于南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数据库中的人才证明材料。
(10)科技创新。提供专利授权证书、优秀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
(11)表彰奖励。受表彰奖励的,提供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
(12)社会贡献。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献血证书、政府指定的慈善机构发放的捐赠证明、红十字会发放的捐献证书等。
(13)根据申请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新居民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积分结果?
积分预结果将会在5月14日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积分申请人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可于5月15日到积分窗口查询;积分最终结果将会在5月29日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积分申请人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可于5月30日到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窗口查询最终积分结果。(咨询电话:0572-3023671)
7、新居民对积分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可于5月15日—1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窗口重新提交相关积分证明材料。
8、父母双方都申请积分,双方的积分是否可以累加使用?
父母双方都申请积分,则使用父母二人中积分高、排名靠前一方的积分。
9、新居民申请积分后是否还需要网上入(转)学报名?
新居民申请积分后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入(转)学报名。未申请新居民积分或未进行网上入(转)学报名的,都无法进入入(转)学录取程序(报名时间和方法见“南浔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024年南浔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10、对伪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新居民如何处理?
新居民如有伪造、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积分资格或入(转)学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