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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查收!2024年浙江湖州市德清县幼儿园阳光招生政策和报名登记时间公布

时间:2024-04-03 08:23:00   来源:德清教育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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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招录流程

  根据各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方案以及“浙里办”APP在线登记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情况按条件录取。

  审核预录取。在线登记时间5月6日—5月16日,已进行手机在线登记的家长,于5月19日8:30—12:00到所申报幼儿园主园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资料: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后续的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录取资格。

  5月20日教育局将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布A类生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B类生招生。

  ③政策性安置办法

  2024年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性安置。符合国家和省、市、县相关政策,纳入政策性安置的,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以及2020年抗疫援鄂医护人员子女等,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后于4月30日(上午8:30—11:30)到行政中心11号教育窗口报名(不需要进行在线登记)。需带材料请咨询0572-8070302、0572-8069705。

  (2)B类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A类生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南园区、机关幼儿园城东园区、地信小镇第二幼儿园、东宸幼儿园狮子山园区。

  ②报名条件

  幼儿户籍在县中心城区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有效房产或签订一年及以上的住房租赁协议),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

  ③招录流程

  根据各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方案以及“浙里办”APP在线登记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情况,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若户籍迁入时间相同,则按服务区内有效房产登记日期先后录取。

  在线登记时间5月21日—5月31日,家长在线登记申请时,可在户籍地所属“招生服务区”内选择不超过3个园区(招生服务区划分详见附件),按自身意愿排序填报。

  “招生系统”按第一意向划分到相应园区,如无法录取,再按第二意向录取,以此类推。

  家长接到预录取的通知后,于6月2日8:30—12:00到预录取的幼儿园主园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资料: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后续的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将取消录取资格。

  6月3日教育局将在德清县人民政府网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布B类生招录情况。若有剩余学位纳入C类生招生。

  (3)C类生确认及录取办法

  ①招生幼儿园

  B类生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

  ②报名条件

  本县非:户籍不在县中心城区的本县户籍幼儿,且监护人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有效房产或签订1年及以上的住房租赁协议)。

  新居民:幼儿为监护人直系亲属子女,监护人需持有居住证且在县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有效房产或签订1年及以上的住房租赁协议)与合法稳定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在本县累计缴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

  ③招录流程

  根据各幼儿园制定的招生方案以及“浙里办”APP在线登记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情况,按监护人持有的有效房产登记日期先后分批录取。若再超出剩余学位数,则进行摇号录取。

  在线登记时间6月4日—6月14日,家长在线登记申请时,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内选择不超过3个园区(招生服务区划分详见附件),按自身意愿排序填报。

  “招生系统”按第一意向划分到相应园区,如无法录取,再按第二意向录取,以此类推。如出现填报的3个意向园区都无法录取的情况,则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至有学位的园区。

  家长接到预录取的通知后,于6月16日8:30—12:00到预录取的幼儿园主园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家长随带资料:本县非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房产证、户口本;新居民幼儿家长随带手机“浙里办”APP报名登记码、监护人居住证、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并在本县累计缴满1年以上养老保险等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4)“长幼随园”服务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不突破标准班额的前提下试行此项服务。大孩(二孩)目前就读小班或中班的,二孩(三孩)可申请大孩(二孩)目前就读的园区。家长于4月30日前向幼儿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在线登记时,家长在“备注”栏目填写已申请哪所幼儿园的“长幼随园”。

2.非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乾元第一幼儿园、乾元第二幼儿园、新市第一幼儿园、新市第二幼儿园、新市第三幼儿园、士林幼儿园、钟管幼儿园、干山幼儿园、洛舍幼儿园、雷甸第一幼儿园、雷甸第二幼儿园、雷甸第三幼儿园、徐家庄幼儿园、高桥幼儿园、新安幼儿园、下舍幼儿园、莫干幼儿园、筏头幼儿园、上柏幼儿园、三桥幼儿园、浙工大附属秋山幼儿园、三合幼儿园。

  2.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A类生5月6日—5月16日,B类生5月21日—5月31日,C类生6月4日—6月14日;补登记时间为6月17日—6月21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4.招生录取

  由镇(街道)幼儿园根据全县幼儿园阳光招生工作精神,参照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时间、批次、服务区等,各园制定招生方案自行招录。

3.民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幼儿园

  金蓓蕾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鑫盛小区幼儿园、五龙爱心幼儿园、回龙小区幼儿园、金都诺亚舟幼儿园、乐乐幼儿园、伊顿幼儿园、圆圆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乾元分园、新市康乐幼儿园、恒星幼儿园。

  2.招生对象

  符合小班入园年龄(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3.报名方式

  (1)采用手机“浙里办”APP在线登记。在线登记时间为5月6日至6月21日。

  (2)家长下载软件“浙里办”,根据软件提醒进行登记。家长操作指南将在“德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4.招生录取

  (1)民办幼儿园根据各园经审核过的招生方案自行招录。

  (2)小区内的民办幼儿园,包括金蓓蕾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鑫盛小区幼儿园、五龙爱心幼儿园、回龙小区幼儿园、金都诺亚舟幼儿园、绿城庆安幼儿园乾元分园,须先确保本小区业主直系亲属子女入园。

  (3)优先考虑所在城区居住,有稳定工作,缴满一年以上社保的人员子女入园。

4.其他规定与说明


  (一)拿到录取通知单后,不得再改报其它幼儿园。

  (二)错过相应批次在线登记时间的家长,6月17日—6月21日期间进行在线补登记,家长在A、B、C类生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园区中选择不超过3个园区并按自身意愿排序填报。

  (三)各幼儿园应在招生前制订招生细则,并向社会公布。

  (四)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未详事项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说明,咨询电话0572-8070302、0572-8069705。非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未详事项由镇(街道)幼儿园负责说明(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五)招生过程中,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投诉电话0572-8066783。

  本方案解释权在德清县阳光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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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说明

  2、德清县幼儿园地址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