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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安徽滁州凤阳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场确认11月8日至11月10日]

时间:2023-10-13 14:13:00   来源:凤阳县人民政府网获     [字体: ]
【#教师资格考试# #2023下半年安徽滁州凤阳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场确认11月8日至11月10日]#】©无忧考网从凤阳县人民政府网获悉,2023下半年安徽滁州凤阳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0日,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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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凤阳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凤阳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网站关闭系统维护时间除外)。

  选择在凤阳县进行认定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凤阳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滁州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凤阳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凤阳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凤阳县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包括户籍未迁至凤阳县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凤阳县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凤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凤阳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已在凤阳县凭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下半年认定仅限凤阳县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凤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凤阳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滁州市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

  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申请人员报名时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凤阳县人民医院或凤阳县中医院体检(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请到凤阳县人民医院),体检时间10月16日至11月5日,须自行前往体检医院体检。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现场确认地点:凤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9窗口。咨询电话:0550-6715513,13955069996。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凤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凤阳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贴在“现场确认工作单”上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12月31日前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参与申请人现场确认登记邮寄信息并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每位申请人,

  或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教育体育局人师股(北一楼第五个门)领取。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jszg.hfnu.edu.cn/)查看;

  (七)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八)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人员,需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换发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七、体检医院及联系电话

  (一)凤阳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体检中心(上午7:30至9:30为体检时间,须空腹;下午14:30-16:00为拿表格时间),咨询电话0550-2226923,地址:凤阳县府城镇子顺路288号;

  (二)凤阳县中医院(周一至周日8:00至9:30为体检时间,须空腹),咨询电话0550-6120699,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