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考调)公告》)和《2023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面试公告》)等要求,2023年9月2日,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2023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面试,面试结束当天考生通过(//www.bzswzzb.gov.cn/site/tpl/6793121)“点对点”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现将面试后职位排名和考察、体检、试用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后职位排名
通过资格复审,公开遴选(考调)应参加面试115人,实际参加面试114人,考生面试后职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考察环节通过(//www.bzswzzb.gov.cn/site/tpl/6793121)“点对点”查询。
二、差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考调)计划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考调)名额2人以上的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1.5。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考调)单位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发布考察预告、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机关(单位),并如实撰写考察材料。
三、体检
公开遴选(考调)由遴选(考调)单位党组(党委)、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于2023年9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各遴选(考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遴选(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公开遴选(考调)体检工作应于2023年9月28日前结束。
四、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于2023年10月10日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3个月(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试用期顺延。
试用期满,由各遴选(考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考调)人员。
五、公示和转任
各遴选(考调)单位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拟遴选(考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市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