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2023年云南红河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不能参加本年度考试。
2.报名时间
(一)手机移动端报名
下载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实名注册登录后,在“个人服务→我要考资质”中选择对应会计资格考试级别。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二)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考试报名→选择报考省份→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结束。
3.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报名截止时间已取得的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其中:
1.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证。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证。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证。
(四)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含校内外实习、见习等活动)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报考人员取得全日制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后已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全日制高一层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前后两个学历或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可相加。具备非全日制学历或学位的报考人员,工作年限为取得非全日制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六)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报名条件,慎重报名,对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人员,最终考试成绩无效,不能取得资格证书。
4.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红河考区报名公告
文章链接://www.hh.gov.cn/szhh/gsgg/202306/t20230602_642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