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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22-04-12 10:41:00   来源: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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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100分设置,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

  5、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书》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6、成绩查询:2022年6月5日9:00以后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7、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试。进入体能测试阶段的考生提示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通知书》打印。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于6月9日8:00-6月11日8:00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

  2、体能测试具体时间6月11日。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3、体能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6分钟内跑完即为合格;俯卧撑,一分钟内连续做22个即为合格。女性:800米跑,6分钟内跑完即为合格;仰卧起坐,一分钟内连续做23个即为合格。

  3、体能测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体能测试通知书》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书》,方能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不计入招聘总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合格的进入证件审核。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具体时间为6月13日-6月15日工作时间,地点以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公布为准。

  2、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考生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书》,方可进入审核地点。

  4、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证件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证件审核后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四舍五入),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6月16日7:00-6月18日7:00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1、面试时间6月18日全天,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面试通知单》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书》,方能进入面试考点。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6分钟。

  面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成绩查询:6月18日晚21:00后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3、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时发布《体检通知》。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再次并列,按照学历高低、政治面貌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

  2、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须同时携带“河北健康码绿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

  4、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九)公示

  经笔试、体测、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天。

  (十)聘用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3.在办理录用手续期间,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招聘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岗前培训

  由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组织岗前培训。

  八、防疫要求

  1、考生须于5月21日(考前2周)前申领河北“健康码”、“行程卡”(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上海花千坊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试前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于考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书》。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4.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行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2次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证件审核、面试等环节。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九、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分局:0311-85188025

  人社局:0311-86952116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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