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今面向社会,采取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方式,公开招聘灵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灵寿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2人,全部为男性。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
3.身高1.7米以上,五官端正,体表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不过于肥胖或消瘦等,形象良好,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高中(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解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地点:灵寿县神盾保安服务公司(灵寿县交警大队西院三楼)
2.报名时本人需配戴口罩,出具健康码、行程码,携带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军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三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
面试合格进入笔试,笔试采用100分制,笔试重点考察公共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含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体测
体测项目:男子1000米,摸高。
面试、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入围人数不到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培训和试用期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依照《灵寿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享受灵寿县低工资标准1680元,勤务津贴每月18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随工龄每年增长10元,缴纳三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资依照《灵寿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层级化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政审环节淘汰的及试用期、岗前培训不合格人员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公告由灵寿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6913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