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海东市公务员职位的考生:
恭喜你们成功通过笔试!根据《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和《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9月15日至9月22日(节假日除外),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址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海东市平安区
平安大道237号)。
三、需提供资料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审核表》(从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中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复审当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证(只限退役士兵),以上所需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基层服务人员由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证明材料;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出具证明材料;西部志愿者(青南计划)由共青团省委出具证明材料。
(三)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特别提醒
(一)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届毕业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如到期仍未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录,该报考职位按程序递补。
(三)如因特殊情况放弃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有本人签名及手印的“自愿放弃考录声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前来办理,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进行资格复审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联系电话:0972—86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