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省考录办通知,现将2020年定西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30-17:30)、12日(周六,上午8:30-12:30,下午13:30-15:30),请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相应时段参加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及人员名单详见//www.dxdjw.gov.cn/articles/2020/09/09/article_9_94854_1.html)
二、复审地点
定西市人力资源市场(定西市安定区新城区漳县街12号定西市人力资源市场3楼,请从后院大门进入右拐上3楼)。
三、相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本人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提供相应证件(职位条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主要有: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项目服务证(鉴定表或审批表)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择业通知书(报到证或派遣证);已就业人员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内容需注明姓名、职务、参加工作时间、身份及进入本单位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公章,由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上述证明、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材料出具单位公章)。
2.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或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未注明就业单位的择业通知书(报到证或派遣证),资格复审现场签订未就业书。
4.报考面向在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需提供相应任职文件(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乡镇党委印章)和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盖章)。证明内容需注明:姓名、职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职务时间段(具体到月)、是否同意报考等情况。
5.所学专业未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且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
6.报考人员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已就业报考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截止2020年9月12日15:30),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7.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隐瞒真实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录备案。
8.进入资格复审现场需查验健康码,请自行佩戴口罩。
9.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发放《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932-83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