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精神,现将我市参加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下同);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三、考试报名时间、现场审核时间、网上缴费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流程、资格审查及告知承诺制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3日上午9:00至8月12日下午16:00。
(二)现场审核时间
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件到天津市统计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现场审查。
现场审核时间:8月13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过期不再办理。
(三)网上缴费时间
8月13日上午09:00至8月17日下午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0月16日晚上24: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流程和资格审查
1.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注册个人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注册→考生登录→选择考试、省份并保存→查看《告知书》、《报名须知》→填报报考信息→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外部数据自动核验通过→资格核验通过→网上缴费。外部数据不能自动核验→考生上传证明材料,在线核验通过→网上缴费。
2.资格审查
学信网只能对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进行后台比对自动确认,对于学历不能比对的情况考生可在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对“学历,工作年限”以外需要提交的资料也采用网上提交资料进行网上人工审核。上传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六)告知承诺制
考生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四、考试大纲及用书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用书继续使用2018年编辑出版的《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第四版)两册考试教材,高级统计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无指定用书。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6]410号)的有关规定,初级考试费每人94元,中级考试费每人90元,高级暂不收费。
六、考试工作联系电话和地点
考务咨询电话:12333;政策咨询电话:022-27230383。办公地点:天津市统计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44号。)
七、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八、相关问题
对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考生,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自发放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根据我市统计专业人员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统计局共同确定我市年度参评的成绩合格标准,对达到该标准的考生,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自发证之日起在天津市范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1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