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20年重庆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考点:古代记录时间的仪器
一、圭表
圭表是我国最古老的一种计时器,古代典籍《周礼》中就有关于使用土圭的记载,可见圭表的历史相当久远。圭表是利用太阳射影的长短来判断时间的。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直立于平地上的测日影的标杆或石柱,叫做表(一般高八尺);一为正南正北方向平放的测定表影长度的刻板,叫做圭。它利用了立竿见影的道理来测量日影长度。主要功能是测定冬至日所在,并进而确定回归年长度。此外,通过观测表影的变化可确定方向和节气。既然日影可以用长度单位计量,那么光阴之“阴”,及时间的长短,用“分”、“寸”表达就顺理成章了。
二、日晷
日晷也是通过观测日影计时的仪器,主要是根据日影的位置以确定当时的时辰或刻数。从出土文物来看,汉以前已使用日晷,在机械钟表传入中国之前,日晷一直是通常使用的计时器。日晷的主要部件是由一根晷针和刻有刻线的晷面组成,通常由铜制的指针和石制的圆盘组成,铜制的指针叫做“晷针”,石制的圆盘叫做“晷面”。使用时,观察日影投在盘上的位置,就能分辨出不同的时间,日晷的计时精度能准确到刻(十五分钟)。随着太阳在天空运行,晷针的投影像钟表的指针一样在晷面上移动,就可以指示时辰。
三、漏刻
圭表和日晷都是用太阳的影子计算时间的,然而遇到了阴雨天或黑夜便失去作用了,于是一种白天黑夜都能计时的水钟便应运而生,这就是漏刻。漏,是指漏壶;刻,是指刻箭。箭,则是标有时间刻度的标尺。漏刻是以壶盛水,利用水均衡滴漏原理,观测壶中刻箭上显示的数据来计算时间。作为计时器,漏刻的使用比日晷更为普遍。我国古代诸多文人骚客留下了许多有关漏刻的富有诗情画意的章句。如唐代诗人李贺:似将海水添宫漏,共滴长门一夜长。”宋代苏轼:“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在机械钟表传入中国之前,漏刻是我国使用最普遍的一种计时器。
【篇二】2020年重庆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考点:刑事诉讼速裁程序
一、速裁程序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且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二、速裁程序的适用前提
1、审级低:由上述法条可知,速裁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所以,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等《刑诉法》明确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不得适用速裁程序。
2、刑罚轻:速裁程序只适用于对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诉讼被告人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的情形。这里所说的较轻刑罚是指3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单处附加刑等。
3、证据足:速裁程序是刑事诉讼中速战速决的诉讼制度,速战速决的前提是要查明敌情。因此,适用速裁程序时,要求案件相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可以证据,无缺漏证据。
4、须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无疑会大大降低司法成本。但是不得不承认,适用速裁程序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能像普通程序那样能够得到充分行使。因此,适用速裁程序时,要求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使用该程序。
三、速裁程序的特点
1、法官少: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应该注意的的是,速裁案件由一人审判,但审判人员必须是法官,而不能是人民陪审员。
2、审期短:关于速裁程序的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225条做了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0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与普通诉讼程序2-3个月的审理期限,简易程序20日至1.5个月的审理期限相比,速裁程序的审期大大缩短了,是名副其实的速战速决制度。
3、当场判:《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条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意见,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