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93号)精神,为满足我市农村基层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2020年衡阳市计划招募32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募计划
详见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衡阳生源(衡阳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以上毕业生;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92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4.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现在岗的"四项目"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三支一扶"招募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和网站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engyang.gov.cn/hysrsj/)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名时,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书,记住本人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开招募公告和岗位计划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确认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与确认时间同步,为2020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7:00。考务费100元/人。报考人员必须进行上传照片和缴费,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二)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募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计划开考。
2.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7月27日至30日登陆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engyang.gov.cn/hysrsj/)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时限150分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40%(40分),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占60%(6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30分、写作3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参加笔试的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资格审查
1.按照招募岗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即为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培训工作按省人社厅要求,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七、选定程序
(一)确定人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人选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
(二)派遣: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派遣到服务单位报到。派遣对象接到通知一周内须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到完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保障措施
(一)及时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严格按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将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二)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各服务地将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要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符合一线医务人员条件的可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
(三)做好服务期满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满后,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学习深造等工作,大力挖掘就业岗位,拓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转岗就业渠道。
联系单位:衡阳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五楼504室
政策咨询电话:0734-2880153
举报监督电话:0734-8867087
考务及技术咨询电话:0734-282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