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县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职数、岗位及服务期限
(一)招募职数:“三支一扶”人员3名。
(二)招募岗位详见//www.hhrsks.com/Show/2787.html
(三)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四)年龄界限计算: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新晃县户籍或系新晃生源要求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新晃县户籍或系新晃县生源。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日。
2.报名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室;联系电话:0745—6222576。
3.凡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持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的考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准考证于2020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0日下午5:00(上班时间)在报名处领取。
3.笔试内容:
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自然科学、人文历史、经济常识、政治常识、道德建设、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分值:100分。
5.考试时限:120分钟。
6.招募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若达不到比例,经请示县招募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造成报考职位拟面试人选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低面试分数,才能入围体检。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分值100分。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分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募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1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招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招募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募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募,所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次数1次。
(六)上报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市、县两级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招募审批(备案)手续。
五、招募人员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按照湘人社发[2016]34号文件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招募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募考试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募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招募纪律,招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凝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不得报考。所有报考人员报名、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时,全程需落实“三查”措施(即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身份信息),考生主动提供行程码。省内(常住)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一直为绿码的报考人员,需提前报告近14天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省外(含返晃人员)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14天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红、黄码转绿码人员须提供近7天内的新冠肺炎抗体IgM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境外来(返)晃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须提供14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近7天内新冠肺炎抗体IgM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期间,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确认身体健康并提交已审核合格的《新晃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状况审核意见表》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四)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m.xinhuang.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5--6222576。
(八)招募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县纪委监察委(0745—6267268)。
(九)未尽事宜,由县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