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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扬州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发放说明

时间:2020-06-18 10:06:00   来源:扬州人事考试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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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发放说明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已到。考生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jiangsu.nomax.vip/bas)申请到付邮寄,现场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市人考办位于扬州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暂未对社会人员开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查询验证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7号),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代替纸质证书。考生也可到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电子证书。

  【注册管理】

  第一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予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