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和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医考发〔2020〕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广元市考点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现场审核工作采取分区县、分时段进行:
现场审核时间 |
现场审核地点 |
属地考生 |
咨询电话 |
2020年4月20日 |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
苍溪县辖区医疗机构 (含民营、个体)医师资格考生 |
0839-6293629 |
2020年4月21日 |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
旺苍县辖区医疗机构 (含民营、个体)医师资格考生 |
0839-4202628 |
2020年4月22日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
剑阁县辖区医疗机构 (含民营、个体)医师资格考生 |
0839-6601913 |
2020年4月23日 |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
青川县辖区医疗机构 (含民营、个体)医师资格考生 |
0839-7203360 |
2020年4月24日 |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股 |
朝天区辖区医疗机构 (含民营、个体)医师资格考生 |
0839-5597313 |
2020年4月26日 |
昭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 |
昭化区辖区医疗机构 (含民营、个体)医师资格考生 |
0839-8732052 |
2020年4月20日-30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
广元市医学技术 服务管理中心 |
1. 利州区辖区医疗机构(含民营、个体)、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委注册医疗机构医师资格考生; 2.现场审核点审核时间以外的全市医师资格考生。 |
0839-3266804 |
二、现场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为便于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报名考生在提交审核材料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且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内容要完整、清晰,其原件均有所在的医疗机构及县区卫健委局核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医疗机构公章。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如修改过报名信息,须重新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通行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3.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6月1日;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中的带教老师专业必须要和所报考的专业一致;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必须填写执业证书号码;试用期起止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指考生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以实际时间填写试用期起止时间,技能考试合格后的应届毕业生在当年笔试考试之前提交剩余时间的《试用期考核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变更注册地点的需要提供首次注册证明,执业时间应连续不间断);
6.考生所在单位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8.部队现役考生统一使用身份证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9.短线加试考生还需提交《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10.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的证明,证明需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助理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按报考助理时的学历类别报考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一致;
11.报考中医类别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点现场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国家医考中心不再受理因考生个人信息填报错误申请的信息修改。
(二)2020年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将启用新大纲,大纲内容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或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www.tcmtest.org.cn/)下载学习。
(三)为防控疫情,保障身体健康,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