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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试题

时间:2020-01-13 16:50: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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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选题:

  【1】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6月13日,甲公司收到的乙公司的回复构成新要约,造成甲公司的要约失效。

  【2】2011年4月24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100吨。如欲购买,请于5月10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达甲处。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径售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C.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D.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达到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达到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达到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达到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4】甲乙准备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双方6月1日约定于6月15日在北京饭店签订合同书时合同成立,但是甲由于想腾出自己的仓库,在6月10日把货物运至乙处,乙收下后,甲和乙按原定时间在北京饭店见面,甲当天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乙将合同带回后第二天在合同上摁手印。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A.6月1日

  B.6月10日

  C.6月15日

  D.6月16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未签书面合同,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

  【单选题】甲手机专卖店门口写着“假一罚十”四个大字,乙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鉴定为仿造,遂要求甲承担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假一罚十”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

  D.是甲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履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不涉及无效的情形,所以真实有效。

  【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B.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

  C.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与乙进行磋商

  D.戊辞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从事同业竞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一方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可成立缔约过失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仅在合同成立时适用

  C.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损失

  D.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额通常大于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缔约过失责任亦称缔约过错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选项B错误。缔约过失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要大于或者等于信赖利益的损失;选项CD错误。

  【7】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交付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针对交付香蕉,履行义务一方是出卖人乙,所以履行地是海口。那么价格就是按照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8】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履行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甲)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乙)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9】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己方义务

  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因为乙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10】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A.抚恤金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之一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即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不适用代位权。

  二、多选题:

  【1】乙企业欠甲企业货款2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2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乙曾向丙发出催收通知书。乙、丙之间的供货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在乙地法院诉讼。下列选项错误的有()。

  A.甲对丙不享有债权,故甲不能起诉丙

  B.乙曾向丙发出债务催收通知书,故甲不能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C.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甲应当在乙地法院起诉丙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债务人怠于行使必须是没有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选项B错误;代位权的行使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选项AC错误;管辖法院为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选项D错误。

  【2】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知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如乙发现之日为2015年3月1日,则自2016年3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

  D.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和丙为被告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选项A错误。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选项D错误。

  【3】甲向乙借款5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到友人丙、丁、戊、己,他们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构成保证的有()。

  A.丙在甲向乙出具的借据上签署“保证人丙”

  B.丁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本人愿代还3万元”

  C.戊向乙出具字据称“如甲到期不向乙还款,由本人负责”

  D.己在甲乙的借款合同空白处签署自己的名字“已”,并未写明“保证人”字样,合同中也没有保证条款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不属于保证。

  【4】下列协议中受《合同法》调整的有()。

  A.张某与吴某订立的企业承包经营协议

  B.李某与刘某订立的离婚协议

  C.王某与谢某订立的小孩收养协议

  D.陈某与何某订立的技术开发协议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5】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责任的协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单务合同

  B.要式合同

  C.诺成合同

  D.有偿合同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保证合同属于单务、要式、诺成合同。

  【6】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丙和丁提供保证担保,但都没有与银行约定担保的方式和份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丙和丁提供的是一般保证

  B.丙和丁提供的是连带保证

  C.丙和丁各承担一半的保证责任

  D.丙和丁是连带共同保证人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没有约定担保的方式和份额的视为连带保证,承担连带责任;选项B、D正确。

  【7】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能够实现自己债权的有()。

  A.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

  B.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就丁公司提供的厂房行使抵押权

  C.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就甲公司提供的办公楼行使抵押权后仍有未实现的债权的,乙银行可以同时就丁公司的厂房行使抵押权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必须先主张物保,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第三人提供物保的,债权人可任意选择。

  【8】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乙与甲、丙的债权债务终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丙不对甲清偿,乙可以要求丙清偿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乙已经从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中退出,因此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9】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可以取得合同解除权的有()。

  A.因不可抗力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

  B.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

  C.出卖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拒绝交付标的物

  D.出卖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明确表示拒绝交付标的物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行使解除权;选项A正确。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B、D正确;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C正确。

  【10】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行使留置权

  D.是行使抵销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说法错误,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必须在同一个双务合同中,而本案中是两个借用合同,故他们不可能产生合同履行抗辩。选项C说法错误,自然人之间的留置必须基于同一法律关系。选项D说法错误,法定抵销要求债权债务的品质、种类相同。

  【11】刘某与吴某订立合同将房屋卖给吴某,总价款80万元,合同约定吴某先支付50万元首付,然后办理房产过户,余款待交房时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10万元。合同订立之后,吴某支付了50万元首付,但此时房价大涨,刘某遂将房屋卖给何某,合同订立当天何某即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吴某的下列主张能够获得法院支持的有()。

  A.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

  B.要求宣告刘某与何某的买卖合同无效

  C.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10万元

  D.要求刘某赔偿因违约给自己造成的其他损失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10万的违约金,守约方吴某可以要求违约方刘某支付10万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没有弥补损失的,吴某可以要求刘某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