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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下册物理知识点归纳

时间:2019-12-25 15:15: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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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下册物理知识点归纳(一)


  1.超重现象

  定义: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大于物体所受重力的情况叫超重现象。

  产生原因:物体具有竖直向上的加速度。

  2.失重现象

  定义: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小于物体所受重力的情况叫失重现象。

  产生原因:物体具有竖直向下的加速度。

  3.完全失重现象

  定义: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等于零的情况即与支持物或悬挂物虽然接触但无相互作用。

  产生原因:物体竖直向下的加速度就是重力加速度,即只受重力作用,不会再与支持物或悬挂物发生作用。是否发生完全失重现象与运动方向无关,只要物体竖直向下的加速度等于重力加速度即可。

  【超重和失重就是物体的重量增加和减小吗?】

  答:不是。

  只有在平衡状态下,才能用弹簧秤测出物体的重力,因为此时弹簧秤对物体的支持力(或拉力)的大小恰等于它的重力。假若系统在竖直方向有加速度,那么弹簧秤的示数就不等于物体的重力了,大于mg时叫“超重”小于mg叫“失重”(等于零时叫“完全失重”)。

  注意:物体处于“超重”或“失重”状态,地球作用于物体的重力始终存在,大小也无变化。发生“超重”或“失重”现象与物体的速度V方向无关,只取决于物体加速度的方向。在“完全失重”(a=g)的状态,平常一切由重力产生的物理现象都会完全消失,比如单摆停摆、浸在水中的物体不受浮力等。

  另外,“超重”或“失重”状态还可以从牛顿第二定律的独立性(是指作用于物体上的每一个力各自产生对应的加速度)上来解释。上述状态中物体的重力始终存在,大小也无变化,自然其产生的加速度(通常称为重力加速度g)是不发生变化的,自然重力不变。

高三下册物理知识点归纳(二)

  动量

  1.动量和冲量

  (1)动量:运动物体的质量和速度的乘积叫做动量,即p=mv.是矢量,方向与v的方向相同.两个动量相同必须是大小相等,方向一致.

  (2)冲量:力和力的作用时间的乘积叫做该力的冲量,即I=Ft.冲量也是矢量,它的方向由力的方向决定.

  2.动量定理:物体所受合外力的冲量等于它的动量的变化.表达式:Ft=p′-p或Ft=mv′-mv

  (1)上述公式是一矢量式,运用它分析问题时要特别注意冲量、动量及动量变化量的方向.

  (2)公式中的F是研究对象所受的包括重力在内的所有外力的合力.

  (3)动量定理的研究对象可以是单个物体,也可以是物体系统.对物体系统,只需分析系统受的外力,不必考虑系统内力.系统内力的作用不改变整个系统的总动量.

  (4)动量定理不仅适用于恒定的力,也适用于随时间变化的力.对于变力,动量定理中的力F应当理解为变力在作用时间内的平均值.

  3.动量守恒定律:一个系统不受外力或者所受外力之和为零,这个系统的总动量保持不变.

  表达式:m1v1+m2v2=m1v1′+m2v2′

  (1)动量守恒定律成立的条件

  ①系统不受外力或系统所受外力的合力为零.

  ②系统所受的外力的合力虽不为零,但系统外力比内力小得多,如碰撞问题中的摩擦力,爆炸过程中的重力等外力比起相互作用的内力来小得多,可以忽略不计.

  ③系统所受外力的合力虽不为零,但在某个方向上的分量为零,则在该方向上系统的总动量的分量保持不变.

  (2)动量守恒的速度具有“四性”:①矢量性;②瞬时性;③相对性;④普适性.

  4.爆炸与碰撞

  (1)爆炸、碰撞类问题的共同特点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突然发生,作用时间很短,作用力很大,且远大于系统受的外力,故可用动量守恒定律来处理.

  (2)在爆炸过程中,有其他形式的能转化为动能,系统的动能爆炸后会增加,在碰撞过程中,系统的总动能不可能增加,一般有所减少而转化为内能.

  (3)由于爆炸、碰撞类问题作用时间很短,作用过程中物体的位移很小,一般可忽略不计,可以把作用过程作为一个理想化过程简化处理.即作用后还从作用前瞬间的位置以新的动量开始运动.

  5.反冲现象:反冲现象是指在系统内力作用下,系统内一部分物体向某方向发生动量变化时,系统内其余部分物体向相反的方向发生动量变化的现象.喷气式飞机、火箭等都是利用反冲运动的实例.显然,在反冲现象里,系统的动量是守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