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廉洁自律自查报告篇一
敬爱的党支部:
自廉洁司法专项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按照院里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法官行为规范》、《廉政准则》等其他文件,并观看了警示教育专题录像,同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廉洁执法、思想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作自我剖析如下:
一、参加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情况。
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我能够按照院里安排,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在学习方面,无论是全院组织的动员,还是局里组织的学习,我都按时参加,从不缺席。除了集体学习外,个人还坚持自学。学习之后,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在坚持学习的同时,查找实际工作中和个人思想中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好干警。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时不注意慎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偶显草率,有时虽是法律之规定,但只考虑自己方便却未能从方便当事人的角度给予指导,落实司法为民上还有欠缺。有时候办案作风尚不够深入细致,不大愿意做过细的教育说服工作,驾驭能力还不够强。有时候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
2、政治学习不够,标准不高。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除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外,自学少,特别是对《廉政总则》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3、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存在船到桥头自然直的想法,缺少创新意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有畏难情绪。
4、有时候大局意识不强,有就案办案,埋头办案的情况。
法官廉洁自律自查报告篇二
敬爱的党支部:
按照高院、省高院《关于在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和市中院专项会议的要求,我院立即组织开展对高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市中院召开集中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专项会议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部署。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由主管院长主抓专项检查的全程活动。
为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拓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平台,我院组织干警对高院、省高院自xx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通过重温相关制度,干警们在进一步明确各项廉政规定的同时,又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言行作风进行了对照检查,切实增强了干警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了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一)贯彻执行《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省高院关于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九种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情况
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颁布实施后,为深入推进该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群众监督,鼓励案件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进行举报,我院制定了《执行五个严禁实施细则》,并制发了五个严禁监督卡。监督卡随案件向当事人发放,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我院在监督卡上公布了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随时接受举报,并保证对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高院出台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后,院又将该规定充实到监督卡中,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法院的监督。此外,我院在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网站上建立了举报栏,并设置了电子举报信箱,还将五个严禁规定和处理办法制作成牌匾、桌牌、胸卡,分别挂置上墙,摆放于办公桌和由干警随身携带,形成了处处有监督,时时受监督的良好监督氛围。自五个严禁规定和从严从重查处的九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院没有群众举报和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贯彻执行《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情况
高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后,我院把廉政监察员和特邀监督员制度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制定了《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暂行规定》和《四方台区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我院聘请4名人大、政协代表为特邀监督员,并任命本院4名干警为廉政监察员,不断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大限度地将我院各项工作置于内外界的监督之下。通过廉政监察员制度、特邀司法监督员制度和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形成了一套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的自律惩戒和防范机制,确保了公正司法长效机制的运行。
(三)贯彻执行《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的规定》情况
高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和《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下发后,按照市中的工作部署,我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以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干警认真学习有关任职回避制度的相关文件,充分认识颁布施行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上,从而不断增强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对我院干警,特别是本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的全面调查和了解,我院干警的配偶、子女均没有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四)贯彻执行高院《关于在审判员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和省高院《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试行)》情况
为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职务行为,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工作,保证法官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根据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规定本院领导干部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向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批转涉案材料。全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不得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我院确定立案庭为负责归口管理涉案材料的部门,立案庭收到本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送交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关系人在诉讼程序之外递交、邮寄的涉案材料,应当在登记时注明来源,并分别不同情况转案件承办部门或监察部门处理。
我院规定,本院工作人员在案件审理期间遇有4种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的情形,应当在七日内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涉廉事项报告单》,报告单一式两份,报主管领导或者廉政监察员签字后,一份存入案件副卷,一份送交本院监察部门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备查。
自制度实施以来,我院没有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形发生。
(五)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条例》情况
高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后,我院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要求开展工作。今年7月,我院政工科长参加了省高院法官学院在牡丹江分院举办的审务督察员培训班,
通过考试获取了审务督察员资格,至此,我院现配备兼职审务督察员1人。现我院已开展日常督察2次,没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六)贯彻执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情况
因受机构、人员编制所限,我院尚未设立纪检组和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由政工科负责,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运行。
(七)贯彻执行省高院《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试行)》情况
按照省高院《庭审听证活动视频辅助监督制度(试行)》的规定,我院于今年4月在第一、第二审判庭建立了电子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对开庭审理案件、进行听证等活动的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形成后刻成光盘,一式两份,一份随案卷卷宗保存,另一份备存于档案室,用于辅助监督检查。
以上是我院开展专项自查的具体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在实践中予以充实、完善和改进,继续发挥廉政制度在我院以审判为主的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汇报人:
x年x月x日
法官廉洁自律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市局党组《关于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我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自己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县科协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由县科协主席、党组书记任万兴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由科协副主席何玉成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抓具体工作。成员由科普部长邢永蓉、邱建峰及退休老党员等组成,并负责日常工作。科协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县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
(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为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任务,科协制定了《2015年县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了责任内容、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二是实行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做到目标到位、责任明确。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明确分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暂行规定,真正做到权利透明,各司其职,互相监督,责权分明。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年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监督,做好协调。
凡群众来信、来访,都由县科协主要领导亲自阅批信访件,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来信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找有关部门解决的,都能及时加以解决。
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首先,县科协进行了强化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得思想防线。一是县科协坚持每周一、五集中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县的会议精神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共集中学习20余次。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xx大报告、新党章等党的理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二是抓好xx大会议、省、市县全会精神学习,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这一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放到首要位置上,紧密结合县里开展的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三比三进”活动,以活动促发展,扎实推进科普惠农工作,强力推进科普工作。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以反腐倡廉制度系列年活动为契机,对县科协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县科协的实际,制定了一些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制度和规定。着重抓好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推进班子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党组工作议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请示汇报制度》《机关经费管理制度》《干部请销假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办法》《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等10项制度。在完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注重抓好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规范。
(三)认真改进干部作风。
县科协领导班子积极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县科协坚持正确理论导向,领导班子身先士卒,尤其是一把手率先垂范,为县科协廉洁自律树立了榜样。坚决反对庸俗作风、平庸作风、官僚主义作风、形式主义作风和家长作风,有效防止党风方面的“五个突出问题”。
县科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没有以权谋私,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假公济私等现象发生,也没有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借机敛财等违犯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现象。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制度、监督实施纲要》以及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通过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认识到了廉政教育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个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增强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今年县科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促使各股室的“廉风”纯正。
(五)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制定了对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对重大事项,严格按《机关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在今年推荐股级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干部任用原则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
(六)在创建科普示基地的同时,积极推进村务民主建设。在创建骑xx县马乡里坪村竹荪协会示范基地、xx县关庄长毛兔协会示范基地、xx县山珍食用菌基地和xx县孔溪天麻协会的同时,积极推进村务民主建设。主要采取制度上墙、设置村务公开栏等永久性阵地,把群众关心养殖技术、养殖效益分栏目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执行各项反腐倡廉制度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与制度。今年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与制度。县科协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做到硬化上墙,并认真组织执行,增强党员干部反腐拒变能力和意识,避免犯错误。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工作制度要求,每年召开2次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与会领导认真总结、剖析各自工作开展及存在的有关问题,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与会的同志深受影响,受益匪浅,端正思想、规范行为、廉洁行政。
(三)完善财务制度,做好厉行节约。完善财务制度,做好厉行节约。一是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先批后办制度。明确了财务审批程序、支出范围和权限,严格做到经常性支出必须由主席一支笔签字,大额支出要经党组会研究同意才能支出。二是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规定,认真落实《接待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定点接待办法,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现象。
(四)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整个班子团结、协调,能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科协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大家工作团结一致、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无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办事务实,推行直接办理制,不推诿,群众较满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既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又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在头脑里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法制化,要继续抓好各项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确保党员干部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三)加大查处力度,通过查处警示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反映属实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对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注重利用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