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通知
财预〔2018〕15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将201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此项补助列入“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项目代码Z135110079001。
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和地方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应优先考虑调整工资等增支因素。基层财政部门要将上级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调整工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附件:提前下达2019年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表
财政部
2018年10月25日
通知中提到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应,优先考虑调整工资等增支因素,基层财政部门要将上级下达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调整工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其中辽宁分到334.72亿元。
结合上述通知,人社部和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下面是相关文件,赶紧来看看自己符合条件吗?机关人员调整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585元至78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640元至928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1020元至6496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130元至7109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4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66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78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4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400元。
(二)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的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事业人员调整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元至48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510元至601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390元至4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510元至591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360元至20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480元至225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215元至63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60元至7204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85元至2047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25元至2232元。
义务教育教师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1675元至6665元,薪级工资标准为每月288元至7989元。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42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4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66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78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4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400元。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的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义务教育教师以外的其他中小学教师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标准,按高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10%确定。
离休费调整方案
增加离休费的办法
从2018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700元,省部级副职115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根据政策,各地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开展了工资调整的申报批审工作,人均增加300元/月,并且将持续补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