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贪为宝】
“不贪为宝”这则成语的意思是表示以不贪为可贵、崇高,也表示廉洁奉公。
这个成语来源于《左传。襄公十五年》,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
春秋时,宋国有个人在山上开凿石料的时候,发现了一块宝玉。他非常高兴,便兜着它回家,请一个玉工来加以鉴别,玉工仔细看了后,赞不绝口地说:“这块玉好极了,没有一点毛病,是个宝贝啊。不过你得小心,别在人家面前露眼,让人家把它偷了去!”
其实,这人请玉工来家,已经引起了邻居的注意。原来,平时极少有人上他家,这回玉工突然来,有人便不时进来张望。宋人心里不安,怕有个闪失空欢喜一场,便把宝玉秘密藏好。尽管如此,他还是担心宝玉会被盗走。如果把它卖掉,又怕不知它的真正价值,给别人占了便宜。他考虑来考虑去,最后决定把它赠送给一个有身份的人,这样多少还能留下些人情。过了几天,他见没人发现,便带了宝玉悄悄地前往都城。
到了都城,他去见掌管工程的大臣子罕,献上了宝玉,子罕不解地问:“你把如此贵重的宝物送给我,大概是要我帮你办什么事吧?不过,我是从来不接受别人赠送的礼物的。”
宋人慌忙摇头说:“我没什么事要您帮我办。据玉工鉴定,这块宝玉是稀有之物,所以我要献给您。”子罕再次拒绝说:“我决不能收下这宝玉。因为如果收下了,你和我都丧失了宝。”
宋人听不懂子罕这话的意思,只是呆呆地望着他。只听子罕继续说道:“我以不贪为宝,而你以玉为宝。你把玉给了我,当然丧失了宝,但我收下了你的玉,也就丧失了不贪这个宝。这样,双方都丧失了宝。”
宋人见子罕说了这通不收宝玉的道理,也无可奈何,只得实告道:“小民留下宝玉不得安宁,所以特地到都城来献给您。”
子罕沉思了一会儿,叫宋人暂时留下。接着,命一位玉工为这块宝玉雕琢,把它送到市场上去卖掉,把钱交给宋人,然后派人护送他回家。
【奋不顾身】
“奋不顾身”这则成语的意思是奋勇向前,不顾个人安危。
这个成语来源于《汉书。司马迁传》,然仆观其为人自奇士,事亲孝,与士信,临财廉,取予义,分别有让,恭俭下人,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
李陵,字少卿,是汉武帝时的着名大将,很受汉武帝信用,任命他为骑都尉,率军抵御匈奴的入侵。李陵擅长骑射,又懂得兵法,当时很得朝廷信任。
不料,李陵在和匈奴的战斗中,由于寡不敌从,无奈投降了匈奴。听说李陵投降,汉武帝很是生气,认为李陵辱没了自己对他的信任,朝中大臣也都纷纷指责李陵没有骨气。
只有太史令司马迁不这样认为,他说:“我和李陵一向没什么交情,但我见他为人很讲义气,孝顺父母,友爱兵士。他常常想奋不顾身地解救国家的灾难,所以,我认为李陵这次在领兵不到五千的情况下,与数万名敌兵对阵,最后由于伤亡惨重,弹尽粮绝,归路被切断,才被迫投降,是情有可原的。而且我还认为,他这次投降,并非贪生,而是想等待以后有利的时机再来报答国家。”
司马迁说得在情在理,但汉武帝却认为他是替李陵辩护,是非不分,将他关进了监狱,施行“腐刑”。
以后,汉武帝还杀了李陵全家。李陵知道后很是痛心,于是在匈奴娶妻成家,至死不回故土,未能实现他奋不顾身、为国捐躯的愿望。
【偃旗息鼓】
《三国志·蜀志·赵云传》中记载:在一次战斗中,蜀将黄忠杀死了曹将夏侯渊,并夺取了战略要地。曹操非常恼火,把米仓移到汉水旁的北山脚下,亲率20万大军向阳平关大举进攻。黄忠、张著商议趁夜烧劫魏军粮草。临行前赵云和他们约定了返回时间,过期不归就带兵出寨接应,正与曹操亲自统率的部队相遇。赵云同曹军厮杀起来,把曹军打得丢盔弃甲,救回了黄忠和张著。
曹操没有善罢甘休,指挥大队人马追杀赵云,直扑蜀营。赵云的副将张翼见赵云已退回本寨,后面追兵来势凶猛,便要关闭寨门拒守。赵云下令大开营门,偃旗息鼓,准备放曹军进来;一面又命令弓弩手埋伏在寨内外,然后自己单枪匹马站在门口等候敌人。
生性多疑的曹操追到寨门口,心想,寨门大开,必有伏兵,即匆忙下令撤退。就在曹操调头后退的时候,蜀军营里金鼓齐鸣,杀声震天,飞箭如雨般向曹军射击。曹军惊慌失措,夺路逃命,自相践踏。赵云趁势夺了曹军的粮草,杀死了曹军大批兵马,得胜回营。
后来,人们常用“偃旗息鼓”来比喻休战、无声无息或停止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