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好武威市教育局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范围: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武威市的中国公民。
2.驻武威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市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中等专(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11月20日。
2.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认定机构:①武威市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地在武威市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地在本辖区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②驻武威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书》可在网站上海花千坊“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三、现场确认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21日-12月20日,非工作日除外。
四、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在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教育局窗口(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点在户籍、居住地所在的各县区教育局(具体地点以各县区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携带以下资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
2.相关户籍证明材料:(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证明原件;(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提交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4)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我市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表请下载附件2。体检表内的应检项目要真实齐全,并有各科室主检医师的签字和院方的公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以各县区教育局的公告为准)。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4.1张小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需提供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
8.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提供。)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②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事宜详见各县区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员于现场确认截止15个工作日后在武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或者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书及有关材料。若因中国教师资格网或省教育厅调整时间,武威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将随之调整,具体安排请关注武威市教育局网站。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咨询电话及公告发布平台参看附件1。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935-229814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