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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襄阳市第二次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公告

时间:2019-08-22 09:45:00   来源:襄阳党建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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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襄阳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次考录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考察、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等额确定。报考公安机关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检人员名单见襄阳党建网。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报到时间:2019年8月26日(周一)上午7:30前。

  体检报到地点:襄阳市委党校教学楼前(襄阳市襄城区利民街60号)。考生可乘市内公交车1路、13路、14路、21路至十字街站下车南行300米即到。

  请体检考生认真确认报到时间和地点,按时报到,并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体检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体检费500元(自备现金,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张。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在体检地用餐(免费提供)。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材料。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三条解释为准。

  4、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在体检结束后尽可能不要离开襄阳,一天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7、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由招录机关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录机关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仔细阅读并遵守《体检须知》。

  8、体检后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察时,考生需提交个人自传,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联系电话:0710-3605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