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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流程: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信息核验—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资格审核—证书领取。
报考人员通过在线信息核验的可直接交费参加考试,在线信息核验不通过的由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交费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8月20日至9月2日
人工核查:8月20日至9月3日
网上交费:8月20日至9月4日
准考证打印:10月9日至10月12日
票据领取:领取事宜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12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报名相关事宜
1、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须在山西,并且有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
2、此项考试报名纳入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范围。报考人员须确认本人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手册》中各项内容。
3、考试报名操作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严禁相关培训机构组织集体报名和代理报名,不允许代为。
4、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考试报名期间,须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人工核查(附件1),现场人工核查后,方可交费参加考试。
所需提交资料:
①《不适用告知制应试人员报考诚信书》一份(附件2,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本人签字);
②《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③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药学岗位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要求:以上需提供的复印件纸张规格均为A4。
不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未按照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5、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违规参考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证书发放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考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部门按照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见通知。
所需提交资料:
1、《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审核表》二份(详见审核通知附件,下载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药学岗位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其他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参考,严格遵守《报考手册》中的“报名条件”,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联系电话:
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见附件1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0351-7338331(网报技术咨询)
0351-7339662(成绩复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