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吕梁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11日上午6:00到山西省汾阳中学(汾阳市英雄北路19号)校门口报到。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按时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4.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6.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过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拟于近期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58-822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