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长治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报到时间、集中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7月31日早上6:00前。
集中地点:长治市委党校(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工农巷49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现场向考生个人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于体检当天早上6:00前到集中地点报到。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6、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当天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穿脱,不要穿连体衣、连体袜,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饰物。
二、考察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时间
2019年8月5日至8月25日
(三)具体要求
考察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迅畅通,如有通迅方式变更请及时与长治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联系。
咨询电话:0355-202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