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人事部〈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职改办字〔1995〕009 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64 号)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 2019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19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 2019 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9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三)高级资格考试为主观性试题,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相关纸质参考书籍、资料。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用印的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2019 年起,北京市试点推行电子合格通知书。参加高级统计师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rsj.beijing.gov.cn)“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栏目,进入“专技人员证书系统”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rsj.beijing.gov.cn/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报名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上报名流程图》(附件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5日至7月22日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
考试时间
2019年10月20日
(三)此项考试报名纳入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范围。报考人员须确认本人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等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的责任。
(四)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核查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实。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违规参考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已成功办理报名和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收费票据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 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2019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五)考试成绩和证书发放等事宜可进入“人事考试频道” 查询。
(六)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七)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八)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
1.网上报名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