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统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统计局、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号)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9日。
资格审核办法:各考点按权限审核本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对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学信网后台比对自动确认;
(2)对2001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学历无法进行后台比对确认的现场确认;
(3)对报考高级考试人员均通过学信网确认学历后,对其它资格条件均现场审核确认。
(三)报考条件
全省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取得国民教育(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且符合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基本条件是:拥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统计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统计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获博士学位。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6)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3、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在机构改革期间,涉及机构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留的部门,其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涉及机构职能划转、改变隶属关系的部门,存在职能调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报名考试。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并任统计或相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后取本科学历,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中专学历仅限县及县以下报考人员。
(四)考试大纲
2019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
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科
高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
二、考试信息编制及报送
考试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等考试信息是预定试卷的重要依据,各市统计局(统计考试办)要认真做好考试信息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考场设置为标准化考场,考场人数一般按30人或25人设置,5人以下不单独设置考场。试卷预定种类分30份(袋装)、10份(袋装)两种。原则上,考场人数在15人(含)以上的,用30份(袋装)试卷;在15人以下的,用若干10份(袋装)试卷。
各市统计考办要根据网上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考场编排,为了严肃考风考纪,每个科目编排一个准考证号码(即初中级考生每人有2个编码不同的准考证),严格按《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2)的规定,编排15位的准考证号码,杜绝准考证的重码、错码。同时,要注意随机编排,避免出现同单位考生考场座次集中的情况。各市统计考试办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进度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附件4),考场设置表、试卷预定单(附件5)报送省统计考试办。
三、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大力加强考试报名的宣传动员工作。各市统计局考试办要利用会议、文件、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统计资格考试,扩大社会影响面。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统计资格考试工作的支持,扩大生源。
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信息,通过陕西省统计局的《统计服务》栏目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网址为://www.shaanxitj.gov.cn)向社会公布。
积极稳妥有序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市级统计考试办要认真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参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2019年修订)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妥善做好试卷运送、交接和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严防泄密事件发生。考试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并于考试前一周将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值班电话、手机号码报省统计考试办。
四、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力度
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客观、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安全保密和考试管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一)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要对考务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教育和业务培训,熟悉和掌握职称考试的法规、政策、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考试工作管理,落实考试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考风考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考试工作的客观、公正,维护统计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各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资格考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陕西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定执行,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阶段考务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省统计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新城省政府大院37号楼4层省统计局人事处
邮编:710006
联系人:樊秋梅 联系电话:029-63917759
陕西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