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2019年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将对张家口考区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6月15日—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张家口广播电视大学(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32号)1号楼
路线:13路公交车广播电视大学站下车
三、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并携带“职位条件要求”的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材料及其他证件,其它要求如下:
(一)除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外,若报考人员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证件,户口以2019年4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若报考者的特定关系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还须提供能证明其特定关系及其户籍的材料:
1.结婚证;2.个人特定关系的书面声明保证(特定关系人签署属实意见后签字并加按手印);3.特定关系人的户口本;4.特定关系人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2019年普通类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其他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的具体日期)和学生证。
(三)报考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出具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证明。
(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五)报考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职位的考生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
(六)报考要求本县乡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
(七)报考要求中国共产党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个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八)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考生,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审核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证件审核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