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省纪委监委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从各招录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5月28日上午8:30至11:30,省纪委机关八楼小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洪山路省委大院内。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1.考生基本情况表;
2.准考证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证书和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结果;
5.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6.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两年及以上所学专业工作证明,如两年间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应分别由相关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时间连续计算须满两年;
7.其他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材料等复印件;参加机关纪检监察业务岗位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两套。所有复印件应经现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审核复印件材料时,请一并携带原件。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经复审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省纪委组织部电话通知,按上述事项准备材料,不再另发公告。
2.后续有关考试信息将陆续在省人事考试院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发布,请通过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上网浏览,并保障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联系省纪委组织部。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机关及时联系进行递补。
3.“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录用结束,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4.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自觉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应真实、准确。如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在此次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考此次公务员考试,我委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联系电话:027—8713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