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对象:专业技术人员45名;
招聘岗位:具体见《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2日至3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无锡市广瑞路1215号,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D楼7层708室),联系人:许老师,电话:0510-68509013。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原则上需现场审核资料,报考药剂科、院感(预防保健科)、采购中心、信息科工程师、医学检验、护理1、护理2、护理3岗位者必须现场报名及审核原件,其他岗位,如有特殊情况未能至现场报名者,可以将报名材料原件电子扫描PDF件打包发送至人事科邮箱(wxwyrsk@163.com),并电话告知人事科(0510-68509013)。
4.报名所需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规培证(2019年参加考试者,需有规培起止时间证明及本人承诺书,承诺2019年若无法取得规培证即放弃录取资格并请签名落款)、各类荣誉证书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工作经历者请提供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以及本人身份证、单位从业经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方向证明、规培证(2019年参加考试者,需有规培起止时间证明及本人承诺书,承诺2019年若无法取得规培证即放弃录取资格并请签名落款)、专业技术资格、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表上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参加考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核
1.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护理1、2、3岗位采用笔试+操作+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医学检验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余岗位均采用面试考核方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知识。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公告栏及个人邮箱,收到考试通知邮件请及时回复。
3.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向考生公布。
(二)面试(100分)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公告栏及个人邮箱,
收到考试通知邮件请及时回复。
3.面试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向考生公布。
(三)操作(100分)
1.操作内容: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操作。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公告栏及个人邮
箱,收到考试通知邮件请及时回复。
3.操作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向考生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其中医学检
验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护理1、2、3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操作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计算;其他岗位综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及考察
(一)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60分为合格线,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社会反响等内容。
(二)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市卫生计生委以及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68585555-7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