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评审有了新调整十类人员免试 六类人员降20分
今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评审有了新调整,十类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六类人员在全国职称外语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两个分数段(20分)。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日前我市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评审要求进行了重新调整,对职称外语免试和放宽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重新界定。
按照自治区人事厅文件规定,符合以下十类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试职称外语:通过国家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申报中级职称和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职称的人员;取得“雅思”、“托福”或“PETS5”考试合格者或国家认可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人员和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第二学历的人员;在乡镇(不含城关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313人才工程”的人员;公开出版过10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从事中教、小教、文学创作系列以及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等专业的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高教、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卫生系列男55岁(含)、女50岁(含)以上的人员及上述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和卫生系列中不需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男50岁(含)、女45岁(含)以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
同时还规定,对符合下列六类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国职称外语通用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两个分数段(20分)(降低分数段的职称外语使用有效期为一年):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建筑、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县(含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城关镇中工作在县城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体育、工艺美术系列和艺术系列中的舞台技术、美术专业及卫生系列中不需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从事音、体、美教学及担任生产实习指导教学工作的人员;区直部门、市直部门及所辖区中工作在市区的高教、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卫生系列男50岁(含)、女45岁(含) 以上的人员,及上述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男45岁(含)、女40岁(含)以上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时,高教、自然科研、社会科研、卫生系列男55岁(含)、女50岁(含)以上的人员及上述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和卫生系列中不需要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男50岁(含)、女45岁(含)以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
另外,新的规定要求从事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图资、档案、群文、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但要参加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考试成绩的使用要求按照职称外语降低分数段和免试的范围和条件执行。
据悉,职称外语考试时间目前已调整为2007年6月30日,我市考试报名时间从2007年4月23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