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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

时间:2019-02-11 18:00: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二级建造师考试# #2019年辽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通知#©无忧考网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获悉,2019年辽宁二级建造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2月25日-3月10日,考试时间:5月25日、26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经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5日  上午0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 -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6日  上午 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以及《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9年年底。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四)报名时,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五)首次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选择“考3科”;只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必须选择“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必须选择“考1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也必须选择“考1科”。

  (六)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盖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老考生(历年在辽宁考区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系统即时审核)。

  3.新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审核并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首次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生需按新考生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详见了附件1)。

  (1)选择审核点为本溪、辽阳、盘锦、铁岭、朝阳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选择其它审核点的仅需1份。

  (2)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原件,下载后按要求填写,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3)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7)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首次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还须提交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是本市以外注册的驻本市中、省直单位的,相关材料盖章处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市工程项目章。

  2)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和职称证(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七)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报名安排 具  体  要  求
2月25日9:00-3月10日24:00 网上报名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ln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2月25日-3月12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周六、日休息)
照片审核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2月25日9:00-3月13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5月20日9:00-5月25日24:00 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铁岭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6〕149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综合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由答题卡(小卡)和答题纸(专业答题卡)两部分组成。

  七、成绩管理

  (一)2019年9月以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以及增项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专业版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9年3月22日通过V P 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考场数据通过V P N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应与考点确定单一致。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试卷预订单由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考点分别预订后汇总成全市订单),各市务必于2019年3月29日前通过协同平台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

  (二)各市于2019年5月23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并于5月27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考试大纲

  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十一、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二、其他

  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负责。

  各市及省直审核点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1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 区 资  格  审  查
单位
(现 场 确 认)
办  公  地  址 咨 询 电 话
沈 阳 沈阳市考试院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
(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
024-12333-1
大 连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84618283
鞍 山 鞍山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 顺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99
本 溪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19号 024-42811006
丹 东 丹东市人社局考试鉴定部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68
锦 州 锦州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恒升现代城13甲 0416-3872301
营 口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0417-2988605
阜 新 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 0418-2680093
辽 阳 辽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白塔区武圣路171号511室
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206室
0419-2988300
0419-2990226
盘 锦 盘锦市医保中心228房间(原盘锦市人社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0427-2826034
铁 岭 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朝 阳 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4楼1406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后楼303 0429-6660762
0429-6660763
省 直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B0102
024-12333-0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