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92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报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职的(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四川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5.2019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最后说明,本次四川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3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各科成绩会在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