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1、进城务工人员在吉林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按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当年9月30日计),其随迁子女参加吉林省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者高一学期转入吉林省(当年9月30日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3年以上,含3年)并参加吉林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取得吉林省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吉林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未满足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其户口迁至吉林省一年以上(按高考报名当年12月31日计),可在吉林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2、进城务工人员在吉林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按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当年9月30日计),其随迁子女上一年在吉林省参加过高考(或在我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可在吉林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3、进城务工人员是经吉林省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通过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政府文件),其随迁子女在吉林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一年以上(按高考报名当年12月31日计),可在吉林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辽宁
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需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黑龙江
具有黑龙江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黑龙省连续实际就读3年以上(不含往届生),父母在黑龙江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其随迁子女如上一年度在黑龙江省参加过高考未被录取的,仍可在黑龙江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