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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知识:关于排污许可的问答

时间:2018-10-17 15:41:00   来源:无忧考网     [字体: ]

  【#少儿综合素质训练# #环保知识:关于排污许可的问答#】乱排污会污染我们的水资源,所以规范排污是很有重要的,今天®无忧考网就详细给大家介绍下——关于排污许可的问答,欢迎阅读!





  Q1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环境保*》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Q2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党中央、国务院有哪些重要文件?


  2013年11月,xx届xx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这是中央决定中第一次提出排污许可制,并且是作为改革的一项重大问题提出的,从而确定了实施排污许可制的重大改革意义。


  2015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篇章中强调,“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明确了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属于必须禁止的行为。


  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从改革的高度提出要求,“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尽快在全国范围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排放许可制,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不仅强调了禁止行为,还明确排污许可制要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Q3环境保护部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有哪些规章文件?


  2016年12月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2018年1月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Q4《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有什么区别?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是《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继承和发展,前者是规章,后者是文件,是针对两个不同发展阶段作出的规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与《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不符的内容,不再实施。


  Q5什么是综合许可?


  综合许可,是指将一个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许可在一个排污许可证集中规定,现阶段主要包括大气和水污染物。


  Q6什么是一证式管理?


  一证式管理既指大气和水等要素的环境管理在一个许可证中综合体现。企业守法、部门执法和社会公众监督也都应当以此为主要或者基本依据。


  排污许可证将成为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间排污行为的行政许可和接受环保部门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事业单位排放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法律要求全部在排污许可证上予以明确。


  换言之,排放单位依法排污,只要持有一张许可证就可以了。


  Q7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排污单位主要承担什么责任?


  主要是无证排污的法律责任,违证排污的法律责任,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自行监测的法律责任。


  排污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企事业单位应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承诺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污并严格执行;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排污单位应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安装或使用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监测、计量认证规定和技术规范,保障数据合法有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准确完整的环境管理台账,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应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企事业单位应如实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排放情况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不符的,应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Q8排污许可证是申领还是发放?


  排污许可制度,作为一项行政许可,依申请许可,由排污单位主动向政府申领。


  排污单位应当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地方性法规对核发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Q9同一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所属、位于不同生产经营场所的排污单位,应当向谁申请?


  应当以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分别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Q10排污单位承诺书主要承诺哪些内容?


  一、承诺真实合法。填报申请时,承诺申请材料是完整、真实和合法的。


  二、承诺按证排污。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一旦发现排放行为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将立即采取措施改正并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承诺规范管理。规范运行、管理、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信息,并对提交的台账记录、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