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 #2018四川第36批一建(临时)遗失补办注册证书领取通知#】2018年四川第36批一级(临时)建造师遗失补办注册证书开始领取。为了让考生及时获悉本次证书领取的具体事宜,下面®无忧考网整理了该一级(临时)建造师遗失补办注册证书领取通知的原文,现整理如下,供广大考生查阅。
各有关单位、个人: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18年度第36批一(临时)建造师遗失补*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2018年9月18日-2018年10月18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建造师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也可联系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
(二)照片不合格人员,须同时携证书照片粘贴单及持证人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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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