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 #2018年河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8月24日-9月3日】#】《2018年河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现已发布,2018年河北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8月24日-9月3日,考试时间:10月20日、21日,®无忧考网小编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工作年限 | ||
城 乡 规 划 |
专科 | 6 | ||
本科学历或学位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 4 |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3 | |||
硕士学位 | 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 2 |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1 | |||
博士 | 1 | |||
城市规划 |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1 | |
建筑学 | 学士学位(专业学位) | 4 | ||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 2 | |||
其他专业 | 专科 | 7 | ||
本科 | 5 | |||
专业评估(认证)的本科学历或学位 | 4 | |||
硕士学位 | 3 | |||
专业评估(认证)的硕士学位 | 2 | |||
博士 | 2 |
注: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成绩2年滚动。
2.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成绩3年滚动。
3.(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2)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学位等同。
4.(1)《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2)“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河北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9月3日17时30分,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2、免审人员报名。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3、需审人员报名。需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于8月29日至9月3日(周六日除外)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三、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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