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 #2018年广西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8月23日-9月5日】#】《2018年广西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现已发布,2018年广西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8月23日-9月5日,考试时间:10月20日、21日,©无忧考网小编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 作弊行为。
(一)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根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
1.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2.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3.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4.《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广西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上午9∶00至2018年9月5日下午17∶00,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网报系统档案库来检查自动识别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理。
新考生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老考生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
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办理。
三、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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