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市公开招聘5名控违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以报名截止时间核算)的男性。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应聘人员是中*员,退伍军人,有乡(镇)、村(居)工作经验的,户籍所在地及本人常住地均不在本社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凤凰社区控违办(社区106室)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退伍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寸、蓝底)、报名表(现场领取或网上*)。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22日(周末不予报名)。
3、资格审查。凤凰社区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进行审查、确认,并委托公安、纪委、综治、计生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其是否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
4、面试。本次招聘需进行面试,面试由凤凰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5、体检。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名额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其中有体检不合格的拟聘人员,按照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参加体检,直到取足拟聘名额数。
6、聘用。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凤凰社区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并安排到控违中队工作。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要求:
1、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按月发放。
2、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基本工资21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一月一考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缴纳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试用期合同自动解除,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到控违中队工作后,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剂使用。
5、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不服从管理或工作安排,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解聘;有违纪违法等其他行为发生的,予以解聘;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6、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聘”,在聘用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如自行辞职、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因个人行为造成的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完相关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7、控违队工作人员周末及节假日不放假。
五、本公告内容由凤凰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宫芳(1550858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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