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原省人事厅、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人办发〔2002〕5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附件2)。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初级: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2002年2月8日之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将于2018年7月正式毕业的高校在校本科生。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4.其他符合初级报考条件的地方志编撰人员和新闻出版系统公务员。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中级: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2年2月8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将于2018年7月毕业的高校在校博士生。
8.其他符合中级报考条件的地方志编撰人员和新闻出版系统公务员。
三、在2002年2月8日前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免考“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