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邯郸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具体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甲43号(东门,冀南宾馆对面)
乘车路线:市内乘1、3、17、25、27、29、30、38、51、202、204、801路公交车在邯郸市博物馆下车。
三、需携带的证件和资料:
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本人到场,并携带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证明户籍(生源地)的材料和其他有关证明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其它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要按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证件(如户口本),户口以2018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18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其他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的具体日期)、学生证。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进入证件审核已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要解除就业协议或由签协议的接收单位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参加证件审查的考生应尽早在5月25日-5月26日到现场报审,如出现问题还可有时间补充材料。
五、要按照先后顺序自觉排队,不得大声喧哗。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审核地点。
六、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七、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录。
咨询电话:0310-3017615
邯郸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